根据工作需要,江门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广播电视宣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宣传工作,拟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利用广播电视(含电台)开展宣传,将根据“物有所值”等原则评选服务供应商。
4.宣传素材管理。中标方应做好医保宣传素材管理,及时向我局提供相关情况。包括已制作完成的栏目、采访视频及相应的播放渠道、次数等。
3.新闻报道。围绕全年工作重点,全力做好部门宣传服务。在江门本地电视、电台渠道,以及网站、微信、微博、邑网通等新媒体平台,利用电视和电台宣传报道、短视频、微信等传播形式,全方位、多角度,宣传医保部门干部职工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,推动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平稳健康发展,在全年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以及创造的新辉煌。宣传服务频次:全媒体播出平台(电视、电台、微信、邑网通、网站、宣传短视频播出和推送30条(次)以上)。
1.电视电台专栏。在江门本地主要电视、电台频道宣传医保政策和动态,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时间、固定栏目播出,每期时长至少3分钟,隔周播出,播出次数不少于20次(含重播)。
2.硬广资源。协助制作医保公益宣传广告(含播报重要通知、公告等),每条30秒左右,并负责在江门本地电视、电台频道播放,服务期内公益广告播出不少于50次(含重播)。
2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。
3.不得为“信用中国”网()及“信用江门”()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。